第13章 不速之客(1 / 1)

天欲雪,云满湖。[1]

提灯照寒霜。

马车缓缓行驶在官道上,夜色浓郁,残雪覆青,周遭显有门户人家,好在毕竟是官道偶有商队马车驶过,倒也不算荒僻。冬夜阴寒,余绾窝在马车前室,身前披着一件狐皮大氅,虽厚实,却仍是被冻得头晕脑胀。

日夜兼程,临近隆安县,反倒不再急着赶路。余绾打着哈欠,身子歪靠在垫子上,睡眼惺忪,却又翻来覆去,暗暗琢磨着白日鸳尾说的那番话。

“当年卢王忽而造反,杀了朝廷派去的御史,还曾一度率领叛军打得朝廷溃不成军,而其中名头最响,威名最甚的便是一支先锋军。”

“这支先锋军人数并不多,但奇在用兵如神,兵行诡道,朝廷派人多方打听,原是因为这支先锋军有一位足智多谋的军师。”

“不知出身,不知名讳,更不知年纪容貌,据传这位军师是卢王三顾茅庐请来的能人义士,神出鬼没,常年带着的面饰上雕刻着一只黑雁图纹,故而民间都称他为黑雁军师。”

鸳尾深重的眸色如同一滩化不开的浓墨,语气轻飘飘地说道:“在他的指挥下,本就勇猛的先锋军更是屡立奇功,接连大破城池,朝野人心惶惶,天子也被迫迁都至绛京。若非当年......”

鸳尾语气稍顿,垂下眸子,幽幽地叹了口气:“若非当年威武大将军携二子临危受命,率军讨伐,只怕如今天下早已是另一番局面了。”

“卢王大败后不愿被俘,退至无路可退时,饮恨自刎于春江,残余的部下或死或降,也总是有迹可循,唯独这位黑雁军师,自春江那场苦战后便再不知去向,有人曾言说,威武将军本是有机会能将此人活捉,带回朝廷或杀或用皆由天子处置,谁知后来不知为何又把人给放走了。”

“后来,此人便再不知踪迹去向,也有人言,说他根本就是死在春江,死在那场苦战中,尸骨也早已沉于江底,被鱼虾啃食。时过境迁,往日种种也慢慢随着春江旁被鲜血灌溉的尘土一起被岁月淹没。”

“直到那日......”

鸳尾淡淡说道:“废太子在押送回宫的路途,被贼人埋伏袭击,有幸存的宫人言,袭击废太子的贼人们手持黑雁旗,打着卢王旧部黑雁军师的名号,旧事方才再度重回世人眼前。”

“此事也成了天子心头的一根刺,奈何叛军隐于民间,除伏击废太子外一直未曾露出首尾,很难将其一网打尽,楚平云康复生等人也才敢将此事栽赃给他们。”

摩挲着手中的马鞭,余绾低头沉思,始终觉得鸳尾口中叙述的这桩陈年旧事有些古怪。

可具体哪里奇怪,她又百思不得其解。

正想着,马车后方突然传来细微的踩雪声,余绾眉头一皱,拿起手边的短剑扭头看去,便见鸳尾不知何时从后面的马车下来,静悄悄地立在她身后不远处,也不知就这样看着她多久了。

心头更添古怪,余绾面上不显,没话找话道:“醒了?”

“醒了,”鸳尾这才如梦方醒般走过来,“后半夜了,我来守着,你去后面马车里小睡一会儿吧。”

接过余绾手中的马鞭,鸳尾翻身上了马车前室,驾着马车缓缓前行,余绾叹道:“再往前行二十里地,便要到隆安了。”

鸳尾问:“那还为何叹气?”

余绾懒懒地打了个哈欠:“到了隆安,虽如我所愿,却也意味着踏入漩涡中,怪让人害怕的。”

余绾语气轻描淡写,面上也毫无惧怕之意,眼底还有着些许跃跃欲试,一看便知只是嘴上害怕。

鸳尾勾唇笑了笑。

困意涌上,余绾跳下马车,正欲朝后面马车走去,头顶的鸳尾突然开口,声音很轻,嗓音带着些许沙哑:“别怕,我会帮你。”

余绾闻言一怔,步子不由得停了下来,扭头看去。

鸳尾正聚精会神地驾着马车,并未扭头看她,神色如常,若非余绾听的清楚真切,怕还真会以为是自己一时听岔或者幻听。

余绾回过头,勾了勾唇。

前面马车用粗壮的麻绳牵着后方马车,两人轮流看管刘三和江锡,此时江锡歪倒在马车上,睡得十分安详且不省人事,余绾检查捆绑江锡的绳子没有松动后,靠着马车壁沿,也缓缓睡了过去。

冬夜漫漫,万籁俱静。

耳边寒风呼啸,鸳尾搓了搓被冻得僵硬的手,马车奔驰,她头顶的月朗星稀随着时辰的推移,枝头雪水的滴落而渐渐露出朦胧晨光。

余绾眠浅,马车刚刚停下,便从睡梦中苏醒。她掀开马车帘子,便见外头旭日东升,璀璨日光自山巅挥洒,不远处已有人声。

鸳尾走过来,递给余绾两个肉包:“难得有家早点铺子还开着门,这是刚出炉的,你先垫垫肚子,待前来接应的人赶到,我们便进城。”

虽说用报官威胁刘三和江锡配合进城,但为了防止两人贼心不死,鸳尾找了人前来接应,余绾刚啃完一个包子,便见一身粗布麻衣的中年男子小跑过来,行到鸳尾跟前说了两句话,鸳尾便示意余绾准备进城。

城门的守卫已经被买通,握着手中沉甸甸的银子,并未检查马车,便挥手放行,不若只需掀开车帘便能看到被五花大绑起来的刘三和江锡。

进城异常顺利,刘三和江锡也并未生乱,啃了一路硬邦邦的干粮,两个人大口吃着冒着热气,肉汁横溢的包子,感动得几欲落泪。

隆安县依山而建,颇感荒凉,偌大的长街空荡荡的,不见百姓和游人身影,偶尔晃荡出一道人影,也是虚弱难行,骨肉嶙峋的难民。

只余那些簇拥着长街,装潢华丽富贵的楼台亭阁,茶楼酒楼泄露出曾经的繁华热闹。

马车停在一处寂静胡同巷子里的私宅,宅子已经叫人打扫干净,一应家具用品具在,宅院虽不大,但足够四人居住。

这位中年男子叫齐旺,办事牢靠,厨房里不仅备着锅碗瓢盆和柴火,便是新鲜的蔬菜瓜果和肉都已备足,足够余绾四人吃上十日有余。

齐旺恭敬地对着鸳尾说道:“天冷,菜肉买的多些也不怕,放在院子里冻不坏。城内粮食难买,这都是从外地高价购买,偷偷运送进来的,您若是吃完知会我一声便是。城内有几家酒楼已经开门迎客,拐进前面那条长街便是。这条街鱼龙混杂,如若要烧火做饭,务必将门窗紧闭,以免被左邻右舍和难民发现盯上,虽说天灾刚至时,衙役将闹事暴乱的难民抓走关起来许多,但总有心怀不轨之人。”

话音稍顿,齐旺继续道:“至于花暖阁就离得更近一些,就在这条胡同后面,只是眼下不好前去打听。”

鸳尾皱眉:“这是为何?”

齐旺低声道:“就在前两日,县令夫人的娘家弟刚被发现死在私宅里,花暖阁里就也死了人。”

轻轻挑了一下眉尖,余绾问道:“这么巧,死的是谁?”

齐旺点头道:“正是因为太巧,此事惊动衙门,县令正派衙役查案,对花暖阁盯得格外紧。死得是个小丫鬟,据说是被人杀死后埋在花暖阁后头的岸边。”

“本不容易被人发现,奈何接连下了几场雨,河水上涨,掩埋尸身的泥土被雨水冲刷干净,露出了尸骨。”

余绾不解:“这个时节,隆安县死了不少人,怎么偏偏只是露出尸骨便惊动了衙门?”

说句难听的,天灾往往伴随着人祸,有些百姓还没有死在天灾上,便被一些宵小之徒谋财害命,每逢天灾,压在官府的命案与飘落的雪花齐多,若个个都惊动官府严查,衙役早已尽数累死。

多半是只要事情闹得不大,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罢了。就算与县令夫人的娘家弟死亡时日临近,可未免牵强,何况尸骨被埋在外面,如何知晓便是花暖阁中人?

齐旺回道:“原本此事并未引起任何波澜,衙役忙着调查县令夫人娘家弟被毒死一案的凶手,根本无暇顾及,是正巧挖尸时花暖阁中的伶妓雁青姑娘路过,虽尸身已面目全非,但通过衣裳,雁青姑娘发现正是她前两日失踪不见的丫鬟。”

“许是这丫鬟临死前撞破了什么辛秘,失踪前两日与雁青姑娘说了些什么,应是与县令夫人娘家弟之死有关,这才得县令重视,派了衙役前去查案。”

余绾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待安置好五花大绑的刘三和江锡后,鸳尾说道:“日夜赶路,我今日哪里也不去就在宅子里歇歇。你若是想出去打探便去吧,刘三和江锡我来守着。”

为了防止江锡和刘三逃跑去花暖阁报信,院子里必须守着人才行。

余绾点头应了一声,简单在屋子里吃些糕点,便戴上帷帽出了府门。

纵使是青天白日,过了晌午,隆安县的天便阴森森的,寒风吹动着街边的枯叶,街上偶有行人经过也是脚步匆匆。

余绾行走在街上,街边大多数店铺还关着门,难民蜷缩在街角里,脸上的污渍已看不出他们的相貌,只有那双直勾勾的目光看的人毛骨悚然。

余绾不动声色朝身后望了一眼,复又扣紧帷帽,脚步加快些许。

齐旺所言不虚,花暖阁已被官府围住,往来进出的都是衙役,衙役还拿着一张画像挨家挨户地询问排查,余绾靠近不得,匆匆打量了几眼画像,见是个眉清目秀的小姑娘,年岁许有个十三四。

花暖阁所处的长街已被衙役看守,两边街口都有衙役守着,余绾也改了主意,没打算进去,而是顺势在附近寻了一处酒楼。

这座酒楼上下三层高,修建的格外气派,画栋飞甍,门前摆放着两头威风凛凛的石狮子,玉阶彤庭,檐下挂着四顶灯笼,并非纸糊的,而是有着花样的六角玲珑灯。

掀开棉帘走进去,浑身彻骨的寒意便褪去,酒楼内十分寂静,食客并不多。

扔了一锭银子给掌柜,余绾被殷勤的小二连忙引去上了三楼,视野果然极好,不远处花暖阁前的动静可一览无余。

只是刚刚抿了一口热茶,余绾的房门便被不速之客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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