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1(1 / 1)

锦市四季分明。

立秋这天,热得不像话。

海帆酒店是锦市数一数二的奢华之所,位于寸土寸金的地段,螺线形结构和钛金属使其艳压群芳。甄海星和沅来的喜酒,在这美轮美奂中抠抠索索地摆了两桌,而且不知道从哪走的后门,摆在了员工餐厅。

新郎沅来这边,由父母层层筛选了十八个亲朋好友。

新娘甄海星这边,只来了两个闺蜜——何荚和高心心。算下来,三人从初中至今,有十几年的交情了。

狭小的储物室用作新娘化妆间。二人在甄海星的一左一右,一唱一和。

何荚为主:“海星,你后悔还来得及。”

高心心为辅:“就是就是,未来的路还长着呢,你犯不着随随便便嫁给一个穷屌丝啊!”

何荚的爸爸是个暴发户,她也算个白富美:“不过话说回来,后悔也来不及了,证都领了。”

高心心是何荚的狗腿子:“大不了再领个离婚证啊!海星,虽然你爸妈和奶奶都不在了,你还有我们。”

一摞装洗洁精的纸箱前,立了一面全身镜。

甄海星坐在一把折叠椅上,用来补妆的粉饼、眉笔和口红没地方放,都攥在手里。她爸妈不在了?这么说不合适吧?这么说好像他们都过世了一样。而在三个月前过世的人,是她的姥姥,不是奶奶。十几年的“闺蜜”,至今连和她相依为命的人是姥姥还是奶奶都记不清,也不合适吧?

两桌的喜酒,连婚礼都算不上。

婚纱也跟着免了。

甄海星穿了一条连衣裙,大红色,乔其纱,泡泡袖,过膝的长度,打完折三百来块,对她来说,是花了重金。她不大会打扮,不管是穿着,还是规规矩矩挽起的发髻和妆容,都让二十六岁的她略显老气了。

何荚给高心心使了个眼色。高心心从包里翻出一副珍珠耳钉给甄海星戴上:“包红包太见外了,这是我和何荚亲手做的!”

确实。

确实是出自她们之手。

上礼拜,她们在路边花九块九开的蚌,二人全程一边笑,一边捂着鼻子,嫌腥气。

高心心对何荚献宝:“我们眼光也太好了吧?海星戴上它,气质都不一样了呢!”

确实。

确实不一样了。

让甄海星在略显老气的基础上,又平添了一丝丝寒酸。

“我们先去入座了,海星,你慢慢来。”二人一前一后地离开,窃窃私语着储物室地空气不流通,洗洁精的味道要呛死人了。

沅来靠在门口的墙壁上,吓了打头的何荚一跳。埋头走在后面的高心心撞上何荚,脸上的浮粉蹭在何荚小黑裙的肩部,忙不迭掸了掸。

沅来垂着头,没抬眼,一只手插在裤兜里,另一只手在身侧,百无聊赖地以三秒一下的频率,无声地打着响指。

何荚带头翻了个白眼,走人。

沅来隐隐约约听到她们说:“这个穷屌丝和甄海星长得真是天生一对,晦气。”

今天是她们第一次见沅来。

毕竟,甄海星在两周前和沅来领证时,也仅仅是第三次见他。

论打扮,何荚和高心心说沅来和甄海星是“天生一对”,都是抬举沅来了。他明明比甄海星还略逊一筹。他头发长了向来是自己剪,剪完也是遮住眼睛的长度,总是穿一件灰色帽衫,拉链拉顶下巴的位置,含胸驼背,一张脸几乎没有示人的部分。今天摆喜酒,他穿了白色衬衫和灰色运动裤,但也都是旧的,只有一双黑色运动鞋是新买的。

因为他过去只穿一脚蹬的布鞋。

两周前,他和甄海星去领证,甄海星的皮鞋开胶了,他看路边有一家卖布鞋的小门脸,便要给她买一双一脚蹬。

她说什么也不要。

他在和她只有一面之缘时,对她提结婚,她没有半个不字,反倒在区区一双布鞋上,她连摇头,带摆手,不住声道:“不不不,我不要。”

他看得出,她是嫌它丑。

于是,他为今天买了这一双黑色运动鞋。虽然他和她的婚姻只是各取所需,但在今天以她的审美为重,是他的举手之劳。

沅来敲了储物室的门,当当两下。

“请进。”

沅来从裤兜里掏出一个红丝绒的扎口小袋子,递给甄海星:“戴上。”

他的音色和他这个人看上去一样懒洋洋,包括第一面他对她提结婚时,也包括第二面他让害死她姥姥的人俯首称臣时,声音的底色都是这样漫不经心,耳朵辨不出什么不同,反倒是四肢百骸能感受到气温的差异。

甄海星接过,打开,里面是个金镯子。

素圈的,重得坠手。

“这太贵重了。”甄海星不能收。

“你先戴上。”

甄海星便没再说什么。今天这两桌酒席,是摆给沅家看的。沅来大概是看她从头到脚没一样值钱的首饰,借给她撑撑场面。

甄海星不到一米六的个子,手更小,但骨节硬。

打小,姥姥就说骨节硬的人不是享福的命,总在睡前给她捏一捏。

也没什么用。

镯子戴不进去,甄海星埋头说了句:“你帮我一下。”她用右手死死攥着左手拇指和小指的指根部,让沅来帮她把镯子往里送一送。

沅来看甄海星左手的骨节被攥得泛了青白色,发力的右手手指的指尖充了血,红得刺眼。

他没动手,也没别开眼:“算了。”

甄海星换手试了试,右手更硬,痛得她倒抽了一口气,眼角都红了,还是不行:“抱歉。”

沅来的目光从甄海星的手上上移到她的耳垂:“这个不配你。”

他是指耳钉。

甄海星想,他大概是听到这一副珍珠耳钉是何荚和高心心送她的了。他这个人,哪里看得出衣饰上的配不配?但看得出人心的善恶。

甄海星将耳钉摘掉。

这一戴一摘,对于她薄到几乎要透光的耳垂来说就是肆虐了,发痒,抓了两下,红肿起来。她将耳钉随手扔在一旁的帆布包上,再去把放在并拢的双腿上的手镯用裙摆擦了擦,小心翼翼地装回红丝绒的袋子,扎好口,交还给沅来。

她坐着,他站在她身边。

他没接。

她从镜子里看他的目光停留在她红色渐渐褪去的耳垂上,不问自答了一句:“不疼。”接着,她娓娓道来:“我就是这样,一碰就红,磕一下就淤青,动不动就蹭破皮,看着像多大的事,不疼。”在不久后,有一天,当沅来手指上的一根倒刺从甄海星的胸前若有似无地划过便能留下稍纵即逝的红痕时,他说他在这一天听到她说这样的话时,便想试试了。

但这一天,他什么都没说。

沅来先一步离开储物室,重达七八十克的金手镯还在甄海星的手里。

开席前,甄海星的父亲给甄海星转账了八百块,算是红包了。

换作三个月前,甄海星感恩戴德:爸爸心里还是有我的!

三个月后的今天,甄海星心说八百块?你带我同父异母的弟弟妹妹出去吃个便饭也不止这个数了。你这是嫁女儿,还是打发叫花子?

在八百块这个金额上,甄海星的父母倒是心有灵犀。前两天,母亲差司机给她送来个红包,同样是八百块。一时间,甄海星分不清转账和差司机送来,谁比谁更绝。

这就是何荚和高心心所谓的她的父母“不在了”。

说来,她和父母能有什么深仇大恨?

也就是他们二十六年前奉子成婚,婚后,反目成仇,把屎盆子扣在了她的头上,觉得千错万错,错在她不该来到这个世界上。她三岁,父母离婚,将她当球踢。没有了她,他们果然否极泰来,各自找到了真爱,各自组建了新家庭,生儿育女,在没有她的地方各自合家欢。

沅来的父母和甄海星的父母不一样,他们没有甄海星的父母“脱俗”。

据沅来说,他随便找个人结婚,就是因为父母的催婚。对此,甄海星半信半疑。催婚是真,但他会不会太随便了?

眼下,沅妈妈握着甄海星的手:“小来要对你不好,妈给你做主!”

沅爸爸语重心长:“以后就是一家人了。”

甄海星奉茶:“谢谢爸、妈。”

私下里,何荚和高心心在甄海星的耳边嗡嗡。高心心挑头:“他们说的都是场面话,海星,你不会当真吧?那老两口加一块儿少说八百个心眼!”

何荚嗤笑一声:“老两口?那就是两个老东西。”

二人说这番话,不是给甄海星打什么预防针。

是要给她添添堵罢了。

“我知道了。”这句话是甄海星的口头禅了。

何荚觉得不对劲:“海星,你这阵子怎么像变了个人似的?做事懒懒散散,说话也没精打采。”

“不会是病了吧?”高心心围着甄海星转了一圈,“让我们自叹不如的那个甄海星呢?那个不管倒了多大霉,都会元气满满地说一句真还行的甄海星呢?”

甄海星似笑非笑:“人是会变的。”

她只是没有变得更好而已。

席间,何荚和高心心交头接耳着说男方这家人真能打肿脸充胖子,说出去,儿子是在大名鼎鼎的海帆酒店摆喜酒,谁又知道是摆在员工餐厅?

高心心一直没停筷子:“这员工餐的味道还是可以的。”

“可以个屁!”何荚不是第一次嫌高心心烂泥扶不上墙了。

但她也没辙。她一个暴发户家的女儿,与其去给真真正正的白富美提鞋,还不如被高心心巴着。接着,她屈尊尝了一口她叫不上名字的,以贝类、鸡肉和秋葵为主料的炖汤,喝了个精光不说,就差舔碗了。

下午三点,甄海星和沅来回到家。

这个家,是沅来的两室一厅,地段有烟火气,建于三十年前,六十来平米。二人领证后,无家可归的甄海星拎包入住,至今有两周。没有甄海星的时候,两室被沅来一间作卧室,一间作书房。有了甄海星之后,他把相对更大间的书房给她改作了卧室。

二人都没车,从海帆酒店乘公交车回来,先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吹吹空调。

沙发是3+1+1的组合,二人各坐一只单人的,面对面。

甄海星挽起的发髻松了,碎发贴在黏腻腻的脖子上。她抬手,向上拢,对准了空调的出风口,顿时,沁爽得冒了一身浅浅的鸡皮疙瘩。她舒了一口气:“这是不是就算……告一段落了?”

领了证,摆了喜酒,改口叫了爸妈,不用度蜜月,这婚是不是就算结完了?

沅来闭目养神,被甄海星问话才微微抬了眼,透过过长的头发看她抬着一只手,尺码大了的连衣裙的领口斜向另一边,露出大红色内衣的肩带,挂在苍白而瘦削的肩头,扎眼且摇摇欲坠。

作者有话要说:开文开文,撸起袖子就是干!!!

PS:妥妥地先婚后爱,没有前缘,没有暗恋,没有白月光,没有替身

PPS:也可以说是先睡后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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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收:《照做[暗恋]》

*一招制胜的小白花 X 忠犬大佬*

文案:

1,

姜半月十岁那年,妈妈做手术。

她许愿:只要妈妈平安,我将来找不到对象也没关系。

人微言轻,她不知道够不够分量,又附加了一个人:我和余奥将来都找不到对象也没关系。

当时,余奥是她认识的人里最优秀的。

2,

姜半月十八岁那年,擦线考上了大学。

大学里有个令人闻风丧胆的校霸,名叫余奥。

她理所当然地以为是同名同姓,毕竟她认识的余奥彬彬有礼,也可以说是对旁的人、旁的事漠不关心。

直到有一天,下雨,路滑,她摔了一跤,校霸扶了她一把,她却一不小心把校霸的纹身给抠……抠下来了。

她抬眼:世界这么大,却只有一个余奥。

校霸的纹身是贴上去的,这还怎么混?

凶神恶煞一般的余奥把姜半月堵在广播室里,姜半月理亏:“要怎么补偿你,你说。”

“有个东西,比纹身更有面子。”

“什么?”

“吻痕,”余奥用食指点了点自己的脖子,“你用咬的也行。”

余奥一不小心碰着个开关,于是,他的狼嚎传遍了校园的每一个角落:“姜半月,你真他妈用咬的啊!啊……”

咬完了,姜半月什么话也没说,背过身,擦了擦嘴,是嫌余奥一身的汗臭味。

3,

姜半月二十五岁那年,经济不景气,公司要黄。

她许愿:只要老板不炒我鱿鱼,我愿为老板效犬马之劳。

翌日,素未谋面的老板给除了她之外的每个人发了遣散费,只留下了她。

但遣散费的数额,活活把她馋哭了。

她去机场接老板,冤家路窄,碰上了余奥,光阴似箭,败类进化为斯文败类。

她一边躲余奥的视线,一边接通老板的电话。

老板人都上车了,冷若冰霜地给了她个车牌号。

她战战兢兢地找过去,拉开后排的车门,一头扎进去,被余奥制住:“让我看看,咬人的毛病改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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